為了保證賬簿記錄、成本計算和會計報表不出現差錯,登記賬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登記賬簿的基本要求是:
(1)內容準確完整。
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yè)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計入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對于每一項會計事項,一方面要計入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面要計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賬簿記錄中的日期,應該填寫記賬憑證上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等)作為記賬依據的,賬簿記錄中的日期應按有關自制憑證上的日期填列。
此外,負責登記賬簿的會計人員,在登記賬簿前,應對已經專門復核人員審查過的記賬憑證再復核一遍,這是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如果記賬人員對記賬憑證中的某些問題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記賬憑證的人員或其他人員請教;如果認為記賬憑證的處理有錯誤,可暫停登記,及時向會計主管人員反映,由其作出更改或照登的決定。在任何情況下,凡不兼任填制記賬憑證工作的記賬人員都不得自行更改記賬憑證。
(2)登記賬簿要及時。
登記賬簿的間隔時間應該多長,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這要看本單位所采用的具體會計核算形式而定??偟膩碚f是越短越好。一般情況下,總賬可以三五天登記一次;明細賬的登記時間間隔要短于總賬,日記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一般一天就要登記一次?,F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根據收、付款記賬憑證,隨時按照業(yè)務發(fā)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經管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專門人員,必須每日掌握銀行存款和現金的實有數,謹防開出空頭支票和影響經營活動的正常用款。
(3)注明記賬符號。
登記完畢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在記賬憑證上設有專門的欄目應注明記賬的符號,以免發(fā)生重記或漏記。
(4)書寫留空。
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這樣,在一旦發(fā)生登記錯誤時,能比較容易地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查賬工作。
(5)正常記賬使用藍黑墨水。
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在會計上,數字的顏色是重要的語素之一,它同數字和文字一起傳達出會計信息,書寫墨水的顏色用錯了,其導致的概念混亂不亞于數字和文字的錯誤。
(6)特殊記賬使用紅墨水。
對在登記賬簿中使用紅色墨水的問題,依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規(guī)定,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①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②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③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④根據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7)順序連續(xù)登記。
各種賬簿應按頁次順序連續(xù)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fā)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這對避免在賬簿登記中可能出現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結出余額。
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后,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余額的賬戶,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并在余額欄內用“0”表示?,F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一般說來,對于沒有余額的賬戶,在余額欄內標注的“0”應當放在“元”位。
(9)登記發(fā)生錯誤時,必須按規(guī)定方法更正,嚴禁刮、擦、挖、補,或使用化學藥物清除字跡。發(fā)現差錯必須根據差錯的具體情況采用劃線更下、紅字更正、補充登記等方法更正。
(10)過次承前。
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后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字樣。也就是說,“過次頁”和“承前頁”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在本頁最后一行內結出發(fā)生額合計數及余額,然后過次頁并在次頁第一行承前頁;二是只在次頁第一行承前頁寫出發(fā)生額合計數及余額,不在上頁最后一行結出發(fā)生額合計數及余額后過次頁。
(11)定期打印。
《規(guī)范》第六十一條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賬和明細賬應當定期打印”:“發(fā)生收款和付款業(yè)務的,在輸入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當天必須打印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边@是因為在以機器或其他磁性介質儲存的狀態(tài)下,各種資料或數據的直觀性不強,而且信息處理的過程不明,不便于進行某些會計操作和進行內部或外部審計,對會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